IP地址是Internet主机的作为路由寻址用的数字型标识

2016-03-05 12:44:40      点击:

网络之间互连的协议(IP)是Internet Protocol的外语缩写,[1] 中文缩写为“网协”。


网络之间互连的协议也就是为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进行通信而设计的协议。在因特网中,它是能使连接到网上的所有计算机网络实现相互通信的一套规则,规定了计算机在因特网上进行通信时应当遵守的规则。任何厂家生产的计算机系统,只要遵守 IP协议就可以与因特网互连互通。IP地址具有唯一性,根据用户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5类。另外,IP还有进入防护,知识产权,指针寄存器等含义。


IP地址是Internet主机的作为路由寻址用的数字型标识,人不容易记忆。因而产生了域名(domain name)这一种字符型标识。


DNS最早于1983年由保罗·莫卡派乔斯(Paul Mockapetris)发明;原始的技术规范在882号因特网标准草案(RFC 882)中发布。1987年发布的第1034和1035号草案修正了DNS技术规范,并废除了之前的第882和883号草案。在此之后对因特网标准草案的修改基本上没有涉及到DNS技术规范部分的改动。 DNS即为域名解析服务。